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989人,特邀代表46人,代表着全国5100多万名党员。
江泽民代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作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大会审议通过了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十四大是在我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动员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党的十四大作出了三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决策:第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决策和战略部署。十四大对经济发展速度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决定将90年代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由原定的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6%调整为增长8%至9%。第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四大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也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重大突破。第三,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这是十四大最突出的特点和最重要的贡献。
党的十四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作了概括,并将这一理论及以此为基础的党的基本路线写进了党章。这对于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也为继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奠定了重要基础。
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