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会前涨知识|重温党的伟大奋斗历程——中共十一大
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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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8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到会的代表有1510名,代表着全国3500多万党员。这次大会是在揭批江青集团进一步深入,各方面工作得以恢复和整顿,广大群众渴望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进行全面清理、拨乱反正的情况下召开的。
大会共有三项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华国锋代表中共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叶剑英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选出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当选的中央委员201名,候补中央委员132名。
党的十一大政治报告宣布,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这次大会的历史责任是要调动党内外、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在本世纪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但是,报告继续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认为“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结束,决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束,决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结束”,今后依然要以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为纲。
党的十一大修改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党的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将“在本世纪,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写进总纲。强调我们党只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才能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
党的十一大在揭批“四人帮”和动员全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方面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文化大革命”中被打乱的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秩序逐步得到恢复,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开始重新走上正常轨道。但限于历史条件,大会没能承担起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以及为实现历史转折制定正确路线方针的任务。 |